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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是指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业绩、信誉等方面评估审查,以判定其是否具有参与项目投标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及能力的活动。资格审查既是招标人的权利,也是招标项目的必要程序,它对于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办法。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招标人通过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向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由招标人或者由其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确定的审查方法、资格条件以及审查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经营资格、专业资质、财务状况、类似项目业绩、履约信誉等条件进行评审,以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的资格。资格预审的方法包括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合格制,潜在投标人过多的,可采用有限数量制。 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是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时,招标人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是评标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资格审查主要步骤 1、确定资格审查办法,即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一般采用合格制,当潜在投标人过多时,可采用有限数量制。 2、制定审查标准(包括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标准); 3、进入具体审查程序:资格审查委员会应进行初步审查、详细审查和澄清,通过评分排序确定合格投标申请人。 4、得出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向招标人提交审查报告,招标人审定合格投标人) 资格审查一般程序 1、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 2、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的因素主要有:投标资格申请人名称、申请函签字盖章、申请文件格式、联合体申请人等内容。 3、详细审查: 以下内容,按照招标类别和要求分别选择: 1)营业执照(有年检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企业资质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 3)企业生产许可(货物)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货物); 4)质量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非强制); 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非强制); 6)财务状况;财务指标和资信 7)类似项目业绩经验; 8)信誉;履约信誉记录 9)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工程施工); 10)联合体申请人的资格和协议(可能); 11)其他。 4、澄清 资格审查委员会要求申请人澄清,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澄清采用书面形式,范围仅限于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限于细节和完整性,不得改变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标准文件》,要求澄清可以多个轮次。 5、评审 1)合格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标准评审。 2)有限数量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标准、方法和数量评审和排序。 6、审查报告 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评审后,通过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向招标人提交资格评审报告。 7、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 招标人审查资格评审报告,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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